2016年上半年我省金融运行健康平稳——资本市场发展“声声急”地方金融改革“最闪亮”
记者近日从省金融办了解到,今年上半年,我省金融市场运行总体平稳健康,社会融资稳步增长,地方金融改革有序推进,较好地支撑了经济社会发展。
银行融资稳步增长。6月末,全省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83642.6亿元,比年初增加6844.1亿元,同比多增746.5亿元;本外币贷款余额63072.3亿元,比年初增加4009.1亿元,同比多增864.5亿元。上半年,表外业务融资新增1191.1亿元,同比多增261.5亿元。小微企业贷款增加1183.4亿元,同比多增436.3亿元;余额同比增长18.4%,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7.4个百分点。服务业贷款增加1375.5亿元,同比多增464.4亿元。在基础设施建设等拉动下,中长期贷款增加2699.6亿元,同比多增1021.4亿元;开发性银行及政策性银行贷款增加983.5亿元,同比多增760.8元。
资本市场发展步伐加快。上半年,全省实现直接融资2681.2亿元,同比增长57%;其中,债券融资新增2470亿元,同比增长51.3%。全省上市公司259家,新增7家,首发上市融资36.1亿元。并购重组较为活跃,上半年全省上市公司实施并购重组75次,交易金额990.39亿元。“新三板”挂牌企业新增125家,累计达到461家,有53家进入创新层;募集资金29.33亿元,同比增长49.3%。齐鲁股权交易中心增资扩股到2.25亿元,中泰证券成为控股股东;挂牌企业新增136家,总量达到747家,市值328.3亿元,累计推动31家挂牌企业转至“新三板”;上半年帮助企业融资36亿元,累计达到247.2亿元;互联网私募股权融资项目成功运作3个,募资0.96亿元。蓝海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353家,比年初增加35家。我省在中国证券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机构新增56家,累计达到490家,管理基金规模692亿元。全力推进规模企业改制工作,上半年基本实现时间过半、任务过半的目标。
地方金融改革深入推进。农村信用社银行化改革任务基本完成,全省已有104家农商行挂牌开业,剩余6家未挂牌机构全部获准筹建。新型金融机构设立发展步伐较快,村镇银行新增4家,总量达128家,居全国首位;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注册资本20.3亿元,上半年处置不良资产65.71亿元,同比增长184%;汽车金融公司开始运营,2家金融租赁公司1家获批筹建、1家开业,民营银行筹建方案获得银监会原则同意。以贯彻落实地方金融条例为指引,建立完善配套监管细则,促进行业自律和标准化建设,搭建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,促进各类地方金融组织持续健康发展。
针对小额贷款公司、民间融资机构、融资性担保公司三类地方金融组织,我省一是引导小额贷款公司坚持支农支小方向,加大改革创新力度。上半年全省423家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370.07亿元。二是以提升机构质量和服务水平为重点,继续推进民间融资阳光化、规范化发展。截至6月末,全省已开业民间融资机构485家,其中民间资本管理机构440家,投资余额229.21亿元,上半年累计投资163.15亿元。三是出台43号文件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。6月末,全省融资担保机构412家,注册资本591.1亿元,户均注册资本1.43亿元,分别同比增长7%和13%,担保余额超过1000亿元。
稳妥有序推进权益类和大宗商品类交易市场建设,上半年实现交易额334.2亿元;新设(或批筹)寿光果菜品种权、菏泽牡丹、威海海洋商品、齐鲁大宗等交易中心,知识产权交易市场筹建工作进展顺利,全省统一登记结算平台建设取得较大进展。组织召开全省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经验交流会,6月末全省开展试点的县(市、区)达到73个,试点合作社160家,参与试点社员过万人,累计互助业务金额3308.8万元。持续推动青岛财富管理中心建设,政策争取、项目引进、交流合作、宣传推介等工作取得新进展,今年4月青岛首次纳入全球金融中心排名,名列第79位。鲁韩金融领域交流合作日益密切,在韩人民币资金借用扩大到全省范围,并已在青岛、烟台、威海、滨州、临沂等5市落地。
金融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。上半年,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《山东省地方金融条例》,为地方金融发展和监管提供了法制保障。围绕加强“三去一降一补”金融服务,推进金融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,推动出台《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》(鲁政办发〔2016〕28号)。针对金融风险上升势头,着力加强监测预警和应对处置工作,妥善化解多起企业流动性风险、债务融资兑付风险和重大非法集资案件,维护了金融稳定健康运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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